郑州女子出庭作证丈夫撞死人 法庭上按着宪法宣誓

07.11.2014  10:42

  “我向法庭宣誓:以我的人格及良心担保,我将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保证如实陈述,毫无隐瞒……”昨日上午,在中原区法院的法庭上,证人方女士左手放在《宪法》文本,面向国徽,举起右手,郑重作证。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李钟鸣

   丈夫开车撞人,妻子顶包

  5月7日晚上10点,结束一天工作的张天驾车回家。行至淮河路华山路口时,“因为被过往大车强光照射,我眼前一片空白,撞上了正在过马路的行人易某。

  撞了人的张天由于害怕没有停车,直接将车开回了家。到家后,张天向妻子方某讲述了发生的一切。双方商量后决定,由妻子方某顶包自首。然而,很多细节说不清楚的方某让交警起了疑心,方某终于承认自己在替丈夫顶罪。

  但由于伤情过重,5月13日易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让市民亲身感受程序公正

  今年10月28日,中原区检察院以张天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起诉至中原区法院。为了进一步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张雪品法官向庭长任司辉建议在审判程序中引入证人宣誓程序。

  “我向法庭宣誓:以我的人格及良心担保,我将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保证如实陈述,毫无隐瞒。”昨日,庭审中,方某出庭作证,先签订了一份“作假证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保证书,然后面向国徽,立正站姿,左手按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举起右手,向法庭宣誓。

  谈及刑事诉讼中首次引入证人宣誓程序,中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任司辉解释说,在刑事诉讼中引入证人宣誓程序,可以使诉讼参与人接受法律的洗礼,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更加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有助于进一步维护法律权威、让老百姓亲身感受到程序公正,从而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也希望这一程序能长期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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