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近千人!年薪最高30万起!河南一大波事业单位招聘来了

06.12.2019  07:40

郑州启佳学校招聘信息

郑州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中心城市,将是经济中心、贸易中心、交通枢纽、航运中心,中原地区城市群的领头羊。北龙湖是郑州核心的核心,是郑州的“陆家嘴”。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郑州启佳学校位于郑州市北龙湖核心区域,学校依托于上海师范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将以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为基础,零距离对接上海优质基础教育,致力于打造美好教育,创造教育新生态,是一所高端定位的15年一贯制全日制民办学校。项目总投资20.21亿元,总用地面积188亩,先后被列入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郑东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将于2020年9月正式开学。

学校周边环境优美,植被丰富,交通便利,高端小区环绕,足不出户即可享天然氧吧,赏北龙湖四季美色;旁边的高校园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体育公园、双湖美景更是让人流连忘返一心向往。

秉承“立德树人”,追求至真至善至美,上海师范大学附属郑州启佳学校,正等待着您与我,共创中原美好教育的明天!

现根据学校建设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学校优秀教师,岗位囊括小、初、高三大学段所有学科。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的优秀在职教师和应届优秀本科、研究生、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4.爱学生、爱学校、爱教育、为人师表,行胜于言。

5.认同“上师大附属体系”教育理念,并知行合一。

(二)任职条件:

1.在职教师

(1)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获得中级以上职称;

(2)获得过省、市名师、学科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

(3)省、市名师或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

(4)在数、理、化、生、信息技术学科领域多年从事竞赛教练且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者;

(5)在职教师原则上年龄40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应届毕业生

(1)小学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2)初中、高中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免费师范生、校学生会干部、有突出特长,能双语教学者优先考虑。

3.薪酬福利

学校给予优秀老师足够的尊严与体面,能让您在郑州北龙湖无后顾之忧,全心投入“立德树人”的伟大事业中。

1.同等条件下,薪酬待遇是同城公办教师的1.5—2倍;

2.清华、北大及藤校应届毕业生年薪30万起;

3.正高级、特级教师及条件特别优秀者,薪酬待遇面议;

4.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5.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同时享受“智汇郑州”人才引进政策;

6.为教师的发展提供高端而多样的平台;

7.为新大学生配备发展导师,促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8.学校伙食优质,入校前三年学校免费提供住宿;

9.安排在职教师直系子女在本校就读。

三、招聘实施:

(一)发布公告、网上报名

郑州启佳学校在各大招教平台发布相关招教公告。应聘人员可根据招聘公告上所载的报名邮箱提报资料,报名起始日期:2019年12月5日上午8点;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9日下午5点。

(二)资格审查

根据候选人所提交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19年12月25日前以短信形式通知候选人,请候选人注意查收并回复。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甄选工作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按照郑州启佳学校的要求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启佳学校短信另行通知。

甄选流程为:笔试→试讲→面试,具体细节根据面试官引导展开;

甄选结束后,人事部依据候选人的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通知、公示。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郑州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五)录用

郑州启佳学校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启事的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信息登记表与所有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个人生活近照等)制成一个PDF文件发至招聘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和PDF文件均命名为:“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例如:高中物理—张明—北京大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其他事项: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河东七街与龙翔三街交叉口

学校咨询电话:邢老师18530980707、尚老师18638197228

招聘咨询电话:栗老师18239979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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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遥感测绘院2019年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中国?河南第二届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69号)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用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南省遥感测绘院系隶属于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财政差供补贴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基础地形图航测、遥感测绘的内外业工作等,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人事教育科、办公室、财务供应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专业及人数等详见《第二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省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信息表》(见下图)。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能力知识和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取得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出生日期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

6.211或985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7.岗位(专业)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招聘方案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台(https://www.zghnrc.gov.cn/)和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官网(http://www.hnch.gov.cn/)以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http://www.hnsygchy.org.cn)上公布。

(一)报名

采取线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台)和线下(单位办公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8:30—7日17:00。线上报名可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台上传简历,也可将简历发至[email protected]。线下报名地点见附件2。

2.经预审合格的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提交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初审和现场综合测试,逾期不到视为放弃应聘。预审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初审批次及时间将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发布。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2月8日8:30—13日17:00。

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工作经历证明、相关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认证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四张(含同底版电子版,红底、蓝底、白底均可)。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现场综合测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实际动手能力)。

2.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放弃聘用。

3.初审合格者,填写《河南省遥感测绘院2019年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考。各岗位(专业)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最低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专业)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专业)招聘。

(2)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专业)情况,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统一公布。被取消招聘的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专业)。

(3)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方案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参加本次招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公布。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者禁止进入考场。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公布。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5)准考证作为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

2.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拟招聘岗位(专业)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各岗位(专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等信息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

(2)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专业)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该岗位(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专业)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专业)招聘。

3.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创新思维、表达沟通和应变反应等基本能力和工作责任感、奉献精神、团队合作等素质,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专业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专业)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公布。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专业)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照拟招聘岗位(专业)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专业)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专业)空缺不再递补。

3.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全面进行考察,突出考察其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学习和工作表现。

六、公示

对通过考察的拟聘人员,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三)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河南省遥感测绘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聘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拟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视为放弃应聘。并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入职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单位工作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材料,打印时间须在近三个月以内。

(八)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九)招聘方案解释权归省遥感测绘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告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省遥感测绘院人事教育科:0371-65898868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纪检监察室:0371—65919355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0371—69690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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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峡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 公告(第一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我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9年西峡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西峡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12日;报名地点:西峡县电厂路15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一楼服务大厅。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2019年西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照片下面带本人身份证号码)。

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我市大学生村干部或我市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我市服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已享受安置政策的基层服务人员除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如果报考其他职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和基层服务单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递减或取消的岗位名额将分配调整至其他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的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6968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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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密市公开招聘司法局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促进信访事项及时就地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新密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66名。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登记备案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数额

专职人民调解员主要从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登记上报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66名,其中定向退役士兵招聘15名,定向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备案的就业困难人员招聘15名,面向其他社会人员招聘36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详见公告后附表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本职工作;3.年龄要求详见《2019年新密市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计划表》,截止出生日期以当年1月1日为准。例: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具有国家认可的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定向退伍士兵、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备案的就业困难人员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新密市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新密市公开招聘司法局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在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司法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1日—12月13日

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新密市行政路66号,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

咨询电话:0371-69820760/69879685(工作时间内拨打)

2.报名时应持证件

(1)凡报考者应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退伍士兵报名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备案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需提供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2)近期同底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不得对照片进行PS、拉伸、液化及修复等操作处理),打印照片时同时将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打印在照片底端。(3)报名时需交笔试考务费30元,填写《新密市公开招聘司法局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一式2份)。

3.考务费免缴条件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后,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的,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5.报考者于2019年12月16日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新密市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削减该岗位招聘名额。削减的名额由市司法局提出申请,新密市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调整到其他岗位使用。

(二)考试

公开招聘司法局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新密市司法局配合。

1.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2.领取面试通知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在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试者本人。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相应削减该岗位招聘名额,削减的名额直接取消。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4.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凡招聘岗位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公开招聘司法局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体检工作由新密市人社局负责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若同时递补超出招聘计划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递补,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不再递补,招聘名额直接取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公开招聘司法局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考察工作由新密市人社局会同新密市司法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相关的素质能力。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由市司法局提出是否递补意见。如递补,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审定有资质的人才(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相关程序,与市司法局协调统一派遣到指定岗位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行人才(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执行工资标准1900元/月(并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待遇。招聘单位不承担聘用前应聘人员所欠社会保险费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聘纪律

(一)为加强招聘工作领导,成立新密市公开招聘司法局合同制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执行公开招聘政策,科学规范操作,把招聘工作做细做实。

(三)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考者,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招聘考试辅导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省、郑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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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看护人员公告

为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鹤壁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工作方案》、《鹤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次招聘的看护人员在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上工作,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看护人员156人。具体录用职位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三、报考范围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本市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日后至2001年12月3日前出生)。

3.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聘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直系亲属曾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5日17:30,登录鹤壁市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9年鹤壁市公安局招聘看护人员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诚信承诺书》,并根据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填报《报名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3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10日9:00至12月15日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2019年12月15日17:3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同时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也不再受理。

4.打印准考证。已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0日14:30,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被核减职数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bi.gov.cn/)、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hebi.gov.cn/)为本次鹤壁市公安局招聘看护人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本次考试聘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安专业知识及相关纪检、监察工作法规,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见《2019年鹤壁市统一考试录用看护人员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2日上午09:00—11:00。

笔试成绩将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确定后通知应试人员。

面试确认时,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准考证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结束后,再进行体检。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

七、体检与考察

体能测评通过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结果将及时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考察不合格的,按照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参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鹤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市公安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

3.聘用人员到岗后,试用期不合格者的,双方解除合同,缺额人员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薪酬待遇

看护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鹤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鹤人社〔2011〕93号)确定的财政供给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看护人员享受市公安局相应级别的精神文明奖,执行看护任务时享受相关津贴和补助。

十一、特殊岗位招聘

为加强看护队伍力量建设,从现有市级陪护队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中招录管理岗位人员,招录程序参照公告要求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作调整简化,特殊岗位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

咨询电话:0392-339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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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山阳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大!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山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服务中心等10家全供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4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为我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数量

1.选调范围:山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服务中心,山阳区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山阳区委文电中心,山阳区档案史志馆,山阳区群团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山阳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山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山阳区人民防空事务服务中心,山阳区融媒体中心,山阳区法学会。

2.选调数量:24名。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区属全供事业单位人员(教师除外)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报名表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其中工作经历是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的相关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所报岗位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yq.gov.cn)作为此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选调信息及事项均通过此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9日,8:00—11:30,14:30—17: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1英寸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分别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

1.笔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应急应变、语言表达和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总成绩低于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数的不得进入考察。

考察由选调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具体执行。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素养、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阶段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拟选调人员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

公示结束后,选调人员到选调岗位报到工作,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格次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合格以下格次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及相关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规违纪的参试人员、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凡发现参加选调人员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违规违纪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与参加选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0391—2111517

举报电话:0391—3555819

(点击下方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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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报名!周口经济开发区招聘275人!中专即可!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黄泛区政府购岗人员275名。其中城管队员42名、公安辅警30名、社会综合治理人员10人、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便民服务窗口人员20名、环卫司机40名、环卫工人70名、道路绿化工6名、电工3名、安保6名、仓库保管2名、环境保护人员15名、化验员1名,从事黄泛区社会事务服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政审、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乐于奉献,身体健康无缺陷、无纹身。

3、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下岗失业或就业困难人员优先。

(二)具体条件

1、城管队员、公安辅警、社会综合治理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为男性)、便民服务窗口人员。

(1)年龄在18至40周岁;

(2)复员退伍军人或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2、电工、环境保护人员和化验员。

(1)年龄在22至50周岁;

(2)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中专以上学历。

3、安保、仓库保管

(1)男性22至55周岁,女性22至45周岁;

(2)复员退伍军人或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4、环卫司机(男性为主)

(1)驾驶证类型为B证及以上;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22至55周岁。

5、道路绿化工、环卫工人

(1)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男性22至57周岁,女性22至47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参加非法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拘留或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予以辞退、解聘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期限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审、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订立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7日。

(二)报名地点:周口经济开发区黄泛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黄泛区原工人文化宫二楼)。联系人:文玉锦,联系方式:13938057813,0394-2291116;王秀云,联系方式:13838629890,0394-8359369。《报名表》下载邮箱:[email protected],密码:8357569 。

(三)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士兵身份证明;司机需提供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相应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周口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城管队员、公安辅警、社会综合治理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便民服务窗口人员、电工、环境保护人员和化验员进行考试,考试满分为100分。

(一)领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10日。

(二)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三)考试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上午。

六、政审与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与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周口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政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经政审、体检发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报批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名单在开发区网站和开发区黄泛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查证属实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顺延递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开发区党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八、培训与聘用

周口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原则上不少于7天。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资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政府购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为:1、城管队员、公安辅警、社会综合治理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便民服务窗口人员、电工、环境保护人员和化验员,月工资2700元(含每月1000元绩效工资);2、环卫司机月平均工资2000元(按工作量适当调整);3、安保、仓库保管、道路绿化工、环卫工人,月平均工资1300元(按工作量适当调整)。以上人员均缴纳“四险”。

(二)工作每满一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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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汤阴县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

为了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根据《汤阴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0名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选调计划

我县十个乡镇各选调5名,共选调50人。

三、选调范围、对象

汤阴县县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使用教育或卫生专项编制及县人民医院、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0日。

2、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填写《2019年汤阴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填写《2019年汤阴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后集中报送到县人社局,报送时需提交:报名表、汇总表(含电子版)、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报送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11日,逾期或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报送结束后,由汤阴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本次选调考试。

3、本次参加选调考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形成差额即可选调。

4、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5、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脱贫攻坚政策、汤阴县县情、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及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三)选岗

根据选调人数,由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由本人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成绩并列的,学历高的优先选择;学历相同的,参加工作时间早的优先选择。

在选岗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选岗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后,将按照人岗相适应的原则和岗位需求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岗位。本次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乡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成立汤阴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开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七、纪律要求

对弄虚作假,在选调过程中作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汤阴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汤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汤阴县公开选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来源:大河客户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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