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女子车祸身亡获119万赔偿 丈夫霸占不管丈母娘

05.07.2014  18:06

  女儿遭遇车祸身亡,女婿独占百万元赔偿金,丈母娘住院的8万元医疗费没着落。71岁的老太把女婿告了。昨天,在惠济区法院法官的努力下,这起不当得利纠纷终于有了答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女婿一次性返还王老太太40万元并当庭履行。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女婿拿了119万赔偿款,却不舍得付丈母娘住院费

  2013年7月6日,女儿张雪在工作期间遭遇车祸身亡。张雪母亲王老太太,老伴早年患上偏瘫,90多岁的老母亲也需照顾,而她也已70多岁,“闺女走了,以后我们该咋办啊。”王老太和女婿李城及外孙女共同申请仲裁,肇事方赔付70万元,加上张雪单位工伤赔偿款49万余元,一共119万余元打入女婿的账户。

  王老太一直未提赔偿款分割的事。去年8月,王老太住院花费8万元。“女婿和外孙女虽来探望,但绝口不提赔偿款的事,也不给我付住院费”。去年11月,王老太终于向女婿提出分割赔偿款一事,可女婿却说没钱。今年1月,王老太将女婿及外孙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两人返还她50万元赔偿款。

  法庭调解,老太当庭获40万赔偿款

  “我女儿在时,他和我女儿感情可好,对我和老伴也不错,可女儿没了,我也没人管了,我都71岁了,身体也不好,也想给自己留个养老钱。

  “妻子走了,我觉得比以前更关心她(丈母娘),赔偿款我不可能都拿着,会给她的,只是这段时间手头太紧张,需要时间周转。”女婿李城解释。对此,王老太表示,女婿已多次以这样的借口推脱。

  主审法官张海燕多次到王老太及女婿家中做工作,最终王老太女婿及外孙女同意就赔偿款进行分割。昨天,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女婿返还王老太40万元,当庭履行。

  夫妻一方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张海燕表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生前并未立遗嘱,故其生前财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因此,张雪的丈夫李城、女儿及母亲王老太均有权分到赔偿金。(本案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