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子女领取15万补助款拒不腾房 法院上门强搬

18.11.2015  09:28

老家属楼眼看要拆,但住在省委统战部老家属院的宋某领了15万元新房购房补助款后,始终未把老房子的钥匙交上去。

此前,省委统战部以对自己合法行使权利造成妨害为由,起诉要求宋某腾房,获法院支持,但宋某仍一直占着房子。昨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强制执行。

离世老干部子女

领取购房款后拒不腾房

位于省委统战部后院最北边的一栋4层小楼,已经空无一人,这里曾是省委统战部的老家属楼,有数十年的历史。因为年久失修,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2003年1月,省委统战部决定集资建新房,职工参与集资建新房的条件是放弃这里的旧房。

现在,这栋老家属楼里只剩下3单元2楼西户的一套75平方米的房子大门紧闭,其余都早已搬离。这套房子的主人是离休干部宋某文,1999年宋某文去世后,女儿宋某在此居住。

由于无力购买集资房,宋某放弃购买新房。2006年12月,宋某写下退房申请和保证书,表示她领取15万元的购房补助款,老房子退回省委统战部,保证在2007年2月10日把房子钥匙上交。

宋某领取了15万元,但省委统战部的工作人员多次催促,宋某一直占着房子。宋某称,统战部的义务是为自己安置总价为21.7万元的一套某小区三室一厅74平方米的住房,并支付拆迁补助款15万元,这样她才把老房子退回去。但统战部一直没给她安置新房,就要求她搬离老房。

而且,她强调,省委统战部给的15万元不是“购房款”,而是“拆迁费”。

省委统战部将宋某告上法庭,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法院最终判令宋某将房屋腾空交付给省委统战部。但判决生效后,宋某仍没有交房子。省委统战部向金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金水区法院执行员介绍,宋某接到通知后曾去法院反映了情况,认为自己不该腾房。“法院判决认定15万元是统战部补助宋某的购房款,宋某将原住房退回部机关。宋某写的有保证书,保证限期搬离,所以她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影响拆迁改造整体进程

法院强制腾房

昨天上午9时15分,法院执行员来到老家属院所在地,径直来到宋某的老房子门口,敲了几下门并表明身份后,屋里没有任何回应。

楼内一片安静,房门上积满尘土,执行员判定这里长期没有人居住,于是用事先准备好的大锤强行开锁。

咚咚”十几下后,房门打开,屋里只有一些沙发、床等旧家具,脏乱不堪。

她(宋某)早就不在这儿住了,在外面租的房子,但只要听说有人要来腾房,就立即回来占着房子不让腾。”在现场见证执行的社区民警说。

省委统战部工作人员李先生说,按照计划,这栋老家属楼早就要拆迁,然后进行绿化、硬化,修建车棚、充电桩等设施。但就是因为宋某一直拒不交钥匙,房子收不上来,拆迁进行不下去。

法院执行员在社区民警宣读了执行通知书后,将屋内物品清理到楼下。执行员表示,法院会通知宋某,令其在限定日期内将自己的物品搬走,并把房子钥匙交给省委统战部。

【责任编辑:王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