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一个月,郑州1万多台车滥用远光灯被抓拍

18.06.2019  18:32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6月18日,郑州市交警曝光一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车辆,看看哪些驾驶员上榜了?

曝光台:

豫AMT511

豫A13SM6

豫A3L2W3

豫A5021K

豫A55LD8

豫A886N8

豫A0W2Z6

豫AK3A16

豫A312JX

豫AW58B3

据了解,2018年11月15日,郑州交警开始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进行违法抓拍,目前全市共有10套远光灯自动抓拍设备。

抓拍设备分布位置汇总:

1.花园路纬二路北向南(过街天桥)

2.金水路经二路东向西方向

3.陇海快速路大学路匝道口

4.北环快速路彩虹桥

5.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下桥口

6.南三环快速路(连云路至京广南路)

7.北三环花园路匝道口

8.西三环建设路向北50米南向北

9.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东南角

10.农业路与众意西路交叉口

滥用远光灯的抓拍处罚已实施半年多,据郑州交警抽样统计,5月15日—6月14日,1个月时间,共抓拍 11325台滥用远光灯的车辆。

其中,抓拍最多的三个路口:

南三环快速路(连云路至京广南路):5129台

北环快速路彩虹桥:2555台

陇海快速路大学路匝道口:1875台

对抓拍到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将对驾驶员处以 100元罚款,驾驶证 记1分 的处罚。

延伸阅读:

1.哪些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行车,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中,不要使用远光灯。

▶原则上,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公路,当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会时,应在距来车或行人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近距离跟车行驶时,后车不能使用远光灯。

▶遇有浓雾、大雨、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此时若使用远光灯易形成漫反射,严重影响驾驶人视线。

▶夜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2.什么时候应该使用远光灯?

▶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的郊区公路、高速公路行驶时,可以使用远光灯。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如:夜间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李敏雪 】 【总编辑:甄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