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嫖罚2.8万后放人 少女当夜继续卖淫

29.04.2016  10:23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杨国华)南宁市邕宁区新兴街,有一家叫“白玲珑”的发廊。发廊里没有任何美发工具,只有几个房间、几张床。

  小丁(化名)是被人贩子拐卖到中国的外籍姑娘,只有15岁的她每天上午被带到这里,凌晨1点多才回家。一次抓嫖行动,本应成为她被解救的最佳时机。但当晚却被送回发廊,被迫继续“工作”。

  抓嫖行动中,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治安大队负责人阮某和民警以罚代刑,收了发廊老板娘2万多元后就全部放人,少女小丁被用3000元另行“”出,连个人信息都没核实就被领走。

  最终,一名“熟客”解救了小丁,却因此受到死亡威胁。为了人身安全,他带着小丁报警并说明了小丁的外国人身份,这起强迫外国少女卖淫案才东窗事发。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独家获悉,阮某等3名民警已被当地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刑罚。

   民警抓嫖

  被拐少女3000元被赎出 当晚继续“工作

  强迫小丁卖淫的陶某供述称,2013年11月,她通过朋友花2万元买了被骗来华的女孩小丁,见面第二天她告诉小丁她朋友把她卖了,小丁只有15岁,当时就被吓哭。

  陶某告诉小丁去赚够钱才能回家。之后,陶某带着她去“白珑玲”发廊,让她在那里“工作”。而陶某和发廊老板娘江某轮流看着小丁,每天上午11点多带她去发廊,次日凌晨1点多才带她回家。

  法院查明,2012年开始,江某开始容留他人在“白玲珑”发廊卖淫,仅2014年1月至9月,就容留小丁等3人在店内卖淫上百次。

  闹市区,竟有人胆敢强迫被骗来的外国未成年少女从事违法活动,背后是否有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