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生态补偿:郑州支偿305万,南阳得补388.5万

14.11.2018  15:22

11月14日,河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10月份生态补偿情况。2018年10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159.1万元,得补1423.5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312万元,得补1522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10月份支偿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郑州305万元、省直管县是巩义51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南阳388.5万元、省直管县是邓州79.1万元。

空气质量:安阳支偿345万元,信阳得补508万元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程胜介绍,空气质量共考核PM10、PM2.5和优良天数3项指标,以全省平均值作为考核基数。

省辖市中,8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安阳345万元、开封230万元、郑州145万元、周口135万元、漯河65万元、新乡45万元、濮阳10.5万元、驻马店4万元。10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508万元、南阳208.5万元、鹤壁198.5万元、三门峡196.5万元、洛阳62.5万元、许昌44.5万元、平顶山19.5万元、商丘4.5万元、焦作4.5万元、济源3.5万元。

省直管县(市)中,6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巩义51万元、兰考43.1万元、长垣40万元、鹿邑32.3万元、永城10万元、汝州3.2万元。4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邓州91.1万元、固始65.4万元、新蔡13.5万元、滑县3万元。

水质量:郑州、信阳、洛阳3市需要支偿

水质量主要考核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等内容。

省辖市中,3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分别是郑州160万元、信阳120万元、洛阳20万元。14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南阳180万元、安阳150万元、平顶山130万元、鹤壁120万元、新乡120万元、濮阳120万元、漯河110万元、三门峡110万元、驻马店110万元、焦作100万元、周口80万元、商丘70万元、许昌50万元、济源30万元。

省直管县(市)中,邓州支偿生态补偿金12万元。8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滑县8万元、永城8万元、汝州6万元、长垣6万元、固始6万元、鹿邑4万元、兰考2万元、新蔡2万元。

【责任编辑:钱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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