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3000万元保障资金确保粮食安全

24.06.2019  18:11

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在更高层次上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我市将设立粮食安全保障资金3000万元,用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配套、粮食品牌建设奖励、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等政策支持,在更高质量、更高层次上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建立健全粮食安全责任体系,发挥市、县、区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加工和流通能力建设,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实行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大力开展耕地污染防治,提升耕地质量;在粮食生产中坚持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单产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统筹推进涵养土壤、推广优良品种和节水节药、采取标准化高产高效绿色技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等各项工作,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水平。

粮油储备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将建立市县(区)两级粮油储备规模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标准,落实市县(区)两级粮油储备制度,充实地方粮油储备。根据城镇化水平和人口变动情况,实时调整储备规模,建立储备规模定期调整机制。2019年增加市级食用油储备1.5万吨,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粮油企业参与储备。同时优化中心城区粮库发展空间和储粮环境,按照“统一规划、先建后拆、统筹推进”的原则,市政府启动实施市中心粮库“退城进郊(县)”工程。

此外,我市将在已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基础上,设立郑州市粮食安全保障资金3000万元,用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配套、粮食品牌建设奖励、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