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住大三房? 郑州市民陷"首付贷"纠纷与开发商对簿法庭

14.04.2017  12:02

前几年,不少房地产商搞了“首付贷”的购房方式。来郑的一位购房者在不能按时支付分期首付款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下退房协议。但由于退房过程比约定时间慢了不少,购房者没能及时购置其他房产。

然而,去年7000多元一平方米的房价现在涨到了15000元左右。开发商坚决要退房,而购房者觉得自己利益受损严重。4月13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由首付分期引发的“后遗症”案件。

【回顾】

“10万元入住大三房”

她看到后心动了

2014年10月份左右,张女士在网上看到河南亚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亚星置业”)所开发的一小区广告,“首付10万入住129~150平方米重新定义大三房”。

张女士便来到售楼部询问,并按广告宣传交了1万元购房订金。张女士表示,在交订金之前,亚星置业并未告知其支付完所有首付款后才能收房入住的规定。

在交订金多日后,张女士知道了这个说法,但还是同意与亚星置业签订购房合同,并且交纳10万余元。张女士表示,自己一直没有入住该房屋。

法庭上,张女士的代理人张先生认为,上述广告是诱惑性虚假广告。

【发展】

首付款还不上

双方签下退房协议

根据双方于2015年1月签下的买卖合同,张女士购置的这套房产面积约130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为7900多元,房价款共计103万余元,首付则是31万余元。

而在补充合同中,对于首付款的支付方式做出了规定,这31万余元,张女士先支付10万余元,然后在两年时间内把剩余的21万元偿还完毕。

这种首付分期的方式在当时十分盛行,2016年8月份前后,国家相关部门出台规定,不允许使用此种方式购房。

具体到本案,在2015年11月15日前,张女士需要先偿还一半也就是10.5万元。而张女士没能在该约定期限内把10.5万元支付给亚星置业。于是,亚星置业和张女士在2015年12月20日签下退房协议,约定张女士应按照协议约定无条件配合亚星置业办理退房手续。

【不满】

退房时间超出约定

购房者没能及时拿回款项

张先生说,签下协议是因为他们考虑到想拿回已支付的购房款后,再在他处购买房产。当初签订退房协议时,亚星置业口头承诺立即结清银行贷款,并在2~3月的期限内解除购房合同。但整个手续的办理流程却并不顺利,直到2016年6月,亚星置业才为张女士结清银行贷款。

张先生认为,亚星置业此举已经违背了退房协议规定。

为何拖了这么久?亚星置业代理律师表示,办理退房手续涉及银行、房管部门等,而且张女士住在外地,时间上会有一定的延后。

张先生则对对方律师的说法并不认同,称是亚星置业在一直向后拖延。

【说法】

开发商要退房

购房者要求

继续履行购房合同

双方争执不下,亚星置业选择到法院起诉,称退房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张女士应按照协议约定无条件配合亚星置业办理退房手续,但其至今未完全履行协议约定义务,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而张女士则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并判决亚星置业承担贷款利息及违约金。

张女士认为,亚星置业的做法让自己的资金迟迟拿不到,无法及时购买其他房屋,失去了早日购房时机。而当时该小区每平方米7000多元的房价目前已经涨到了约15000元。

法庭未当庭宣判。

【花絮】

案多人少 院长带头办案

4月13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法院院长王炅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这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

据了解,近年来,二七区法院收案数日益增多、办案任务繁重。面对“案多人少”的问题,该院明确院长、庭长的办案任务,让有经验的审判精英回归办案一线,加大办案力度。预计今年,二七区法院院长、庭长结案数将占全院结案数的60%以上。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