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叶县依法拘留一违法销售、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

24.08.2015  11:19



  为深刻吸取天津滨海新区瑞海物流公司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8日20日,平顶山叶县大队与昆阳派出所联合出击,依法对违法销售、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娄某给予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联合检查组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行动中,发现娄某在居民区内违法买卖、储存液化气达百余公斤,经询问,娄某对在自己非法储存、买卖易燃易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通过调查取证,叶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法批准给予娄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拘留处罚的实施,有效震慑了消防违法行为,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