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查处一起伪造公章虚开资源税管理证明违法案件

30.08.2017  00:31

近期,焦作市地税局辖区内发现了一起伪造公章、虚开资源税管理证明的违法案件,发现虚开资源税管理证明10张,涉及金额2400余万元、税款2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沁阳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焦作市局正责成稽查局立案查处并追征税款。通过案件分析和票证检查,反映当前资源税管理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管理证明不能联网查询。目前资源税管理证明的领用、开具、缴销均为手工操作,不能在金三或者其他征管系统上查询,给违法份子以可乘之机,这是诱发虚开资源税管理证明案件的主要原因。

二是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不到位。由于砂石、粘土、建筑石料、石灰石等小规模矿产品开采零散,不易控管,部分资源税代扣代缴的管理成效不大。

三是综合治税信息滞后。其他部门涉税管理信息有限,风险推送滞后,没有充分发挥出第三方数据信息管税的作用,税收共治没有形成合力。

针对以上问题,焦作市局建议:

一是实行联网开具。将资源税管理证明纳入“金三”系统,实行联网开具,确保申请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的单位能够辨别真假。

二是完善查询系统。完善、升级外部网站查询系统,使纳税人可以直接查询资源税管理证明相关情况,确保收取资源税管理证明的收购单位能够辨别真假。

三是加强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结合当地自然资源情况,加强对矿产品开采、加工、使用全流程扣缴义务的风险管理,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建材加工企业等收购未税矿产品主要扣缴义务人的风险管理。

四是开展风险排查。结合本地资源税征管实际,全面排查,特别是对资源税管理证明开具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的检查,有重大涉税风险点的推送稽查部门实施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