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部署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17.03.2017  06:02

3月10日,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召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监察组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局属各单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专题辅导报告会精神,特别是省纪委副书记刘荃在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印发了驻局纪检组制定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保群就如何推动“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监督执纪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全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识到,组织开展好“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加强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监督执纪效果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迫切需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纪委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本部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二要认真学习规则、模范执行规则。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体现了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体现了党对监督执纪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了监督执纪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科学化,突出了对监督执纪工作和权力的监督,是监督执纪工作的准绳,也是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宝典,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真正做到认真研读、模范执行。
      三要加强监督、善于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提高监督水平,正确处理“三个关系”,即正确处理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关系,增强主动性,强化系统性,注重协调性;正确处理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的关系,既要重视事后监督抓惩治,更要重视事前监督早防控,做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大事要紧盯、小事不放过;正确处理监督过程与监督效果的关系,坚持过程与效果相统一,既注重程序手段、方式方法恰当合规,又追求监督执纪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慵懒者、严惩腐败者。
      四要学深学透、抓好落实。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原文上,逐字逐句、逐章逐条地学习,真正学懂、学透、学通。要把学习与思考结合起来、与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的成果融会贯通到纪检监察日常业务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空对空,防止形式主义。
      会议提出,驻局纪检组将不定期对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集体学习记录,检查情况将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