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以制度强化落实“一二三四”工作法推进政府投资审计

08.07.2016  15:57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强化审计风险防控,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节约国家资金,清丰县审计局不断探索,结合当前现状,从多方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程序,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

一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审计机关与建设、施工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及时掌握审批立项项目资料和项目进展情况,审计人员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建立项目管理档案。

二是规范“项目对照”制度。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进行检查、核实和监管,从源头控制;对照招标合同,对施工、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约束和规范。

三是着眼“三个必须”制度。 必须了解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跟踪调查,掌握实际情况;必须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看是否出现超支情况;必须掌握工程设计变更情况,如遇工程中途变更,要求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手续齐全,理由充分,并及时调整工程预算。

四是跟进“四个到场”制度。 工程建设中到场,看施工单位提供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设计方案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采购、使用;竣工验收到场,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审计进点会到场,看项目的勘察、设计等是否按照项目审批立项资料编制,资料是否齐全;审计讨论会议到场,及时的了解审计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