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一〇三中学配电电缆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04.07.2014  18: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一〇三中学配电电缆线路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第一〇三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丰乐路与南阳新街交叉口东北角
2.2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4)J280号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企业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3.4企业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3.5凡外省进豫企业参加招投标报名时,应先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投标报名;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 月4日至2014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3房间)。
4.2报名时投标单位须缴纳法人授权委托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外省进豫企业参加报名时,须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3房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第一〇三中学
地 址:丰乐路与南阳新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成先生
电 话:0371-865412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岳华、侯波
电 话:0371-68865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