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中小学生食谱 明确火腿等不得作为荤菜

25.01.2016  10:39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东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日联合向社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促进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通知》,对广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出要求,特别推出中小学生每人食品摄入量参考值说明和一周参考食谱,其中明确火腿肠等不得作为荤菜。

  这份通知内容首先对学校饭堂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作出全流程规范,严控食品安全。要求学校建立米、面、油、调味品、肉制品、果蔬及水产品等大宗食品原辅材料定点采购制度;建立采购台账,在食堂显眼位置公开原料采购情况。

  此外,通知还明确,学生食用温度应不低于40℃;烧好后在常温下存放超过2小时但少于4小时,或者冷藏不超过烧好后24小时的,供餐前应该再加热,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应低于70℃。

  对于新规的出台,家长们持赞成意见的。此前,有不少家长担心学校饭堂饭菜营养搭配不合理,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发育。所以,今后学校带量食谱会提前一周公示接受监督,并且食谱每周不重复。

  在搭配上,通知也给出了详细指引:主食会以米、面及各种杂粮适当调配,最好有两种以上的谷薯类进行搭配,不宜长期食用一种主食。菜品中,肉、鱼、禽、蛋、豆制品、蔬菜应适当搭配,每餐黄绿色蔬菜应不少于50%。每周豆制品应不少于3次;每周油炸食品不得超过一次;火腿肠、丸子、烤串、腊肠等不得作为荤菜。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给出了中小学生一周参考食谱,如周一,早餐吃白粥、鸡蛋和菜肉包,午餐可以吃米饭、淮山蒸排骨、炒菠菜、苦瓜炒牛肉和水果;晚餐则吃米饭、虾米肉沫豆腐、烧茄子、海带大骨汤和水果等,并且,每天每顿的菜式都不尽相同,同时保证每餐营养摄入量的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