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汲取鲁山“5.25”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师生安全,平顶山市教育局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厘清教育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校长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实行“定岗、定人、定责”。
二是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全市城区学校和农村中心校以上规模学校争取全部配备上专职保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一键报警系统”。
三是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强化学校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和干扰校园秩序。
四是严格落实学生上课期间外出请假和登记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学校安排教师和保卫人员在校门口等关键部位值班,维护上下学秩序。
五是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面向全体学校开展全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活动,特别是对围墙、厕所、宿舍、用电设施、建筑工地、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监控。对排查出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建立台账,挂号整改。
六是加大资金投入,结合暑期校园维修项目实施,将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七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制度,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火灾隐患整改及防火巡查、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制度,规范消防档案。
八是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学生请假登记和夜间巡查制度,在晚自习下课及课间操等学生集中上下楼期间,安排专人在楼道值勤。
九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行动,针对校园及周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积极协调属地办事处、社区等部门合力解决,做好防范。
十是加强校车管理,健全落实各项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督促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平顶山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