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台、三个体系”构建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新模式

07.08.2015  13:08

  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不少成绩,各省份陆续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指导、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从政策的层面上看,国家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力度是空前的,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法律支持不够、激励动力不足、技术标准滞后、专业机构缺乏等诸多问题的存在,加之现行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相关立法存在冲突,除外责任的设计欠合理,赔偿限额低,保险保障不足,投保率低,保险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未得以充分发挥和体现,各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进却步履维艰,情况很不理想,如何真正发挥保险分散风险的基本功能,强化投保企业的责任保障,减轻政府负担,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013年,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开始探索与保险公司合作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路子,启动第一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但由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从产品设计到保险期间的保险公司的服务能力,未能很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试点工作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2015年,启动第二批试点工作,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经营、强化协作”的原则,首次引入保险经纪机构英大长安承担相关工作,以提高参保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英大长安作为全国最大的一家专业化保险经纪公司,在协助当地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中,凭借其丰富的大型集团客户服务经验和行业专业优势,为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新模式。据了解,为满足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保险管理工作的需要,确保青海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英大长安保险经纪通过建立健全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投保企业、保险公司、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机制,探索出以集中保险管理为目标,以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网站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系统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指引、投保管理指引、索赔管理指引三个方面的管理体系为主要内容,以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为主要手段,搭建起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管理监测和事后保险服务保障的保险管理体系(即“一个平台、三个标准”保险管理体系),达到强化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全过程管理的目的。

  建立科学完善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体系是全面有序、积极稳妥地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有效组织和重要保障,也是提升管理和推进企业履行环保责任有效落实的手段。据英大长安保险经纪介绍,在此次构建的“一个平台、三个标准”保险管理体系内,英大长安依托青海省环保厅官方网站量身定做了“青海省环境责任保险专栏”,网站设计了风险管理地图、保险管理系统等八个特色栏目,可以实现工作动态宣传、学习资源共享、风险披露与监控、环责险业务信息化管理等功能,建立了在线投保和在线索赔信息化管理。同时,为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借鉴其他大型企业成熟保险工作管理模式,协助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制定《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建立了从保险管理到综合管理的制度,为保险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配套编制了《风险评估操作规范指引》、《投保操作规范指引》和《索赔操作规范指引》,建立了从风险评估到投保工作、索赔工作等各主要工作环节规范的工作程序和管理标准,实现对实际业务操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此次青海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英大长安保险经纪在构建青海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控体系工作中作出探索和尝试,体现出了英大长安在经纪服务领域的大胆创新精神和引领行业发展转型的示范作用,必将为全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推广工作树立典范。

编辑:闫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