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教高[2014] 588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 “2014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 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重大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二、报名及资助方式
各学院限额申报2名。
“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同等条件下已通过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评选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单位在审核申报材料后,提出推荐意见(政治表现、教学业绩、科研水平综合评价以及所填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并由领导签字、盖章),并按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见附件4),于9月9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67756898,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25份,电子版1份,附件材料3套。(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同时提供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3、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复印件,一式2份。(须同时提供原件,原件审后退回)
4、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4,学校EXCEL版)1份,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
5、项目申请书单独装订,第2、3条中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并附封面、目录、页码。
6、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7、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分装,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8、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选拔和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材料整理要求
3.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4. 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汇总表
5.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人事处
201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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