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野生大熊猫种群数量达1864只
本报讯 记者王钰 刘泽英报道 2月28日,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陈凤学公布了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野生大熊猫种群数量达1864只,比上次调查的1596只增长了16.8%;栖息地面积258万公顷,增长了11.8%;全国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达375只。
陈凤学介绍,我国大熊猫保护取得了新的成效,与10年前开展的第三次调查相比,主要呈现出四个明显特征。一是野生种群数量稳定增长。全国野生大熊猫种群数量增加268只,达1864只,增长16.8%,平均种群密度0.072只/平方公里。其中,四川省1387只,占全国野生大熊猫总数的74.4%。二是栖息地范围明显扩大。野生大熊猫分布在四川、陕西、甘肃3省的17个市(州)、49个县(市、区)、196个乡镇,大熊猫栖息地面积258万公顷,潜在栖息地91万公顷。分布县数量增加4个,栖息地面积增长11.8%,潜在栖息地面积增长6.3%。三是圈养种群规模快速扩大。全国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增加211只,增加了128.66%。其中,育龄大熊猫占比上升,种群结构更加合理。启动了野化放归工作,先后将3只经野化培训的人工繁育大熊猫放归自然。四是保护管理能力逐步增强。大熊猫分布区新建保护区27处,新增面积118万公顷,有大熊猫分布和栖息地分布的保护区数量已达67处,总面积336万公顷。66.8%的野生大熊猫和53.8%的大熊猫栖息地纳入了自然保护区网络,种群和栖息地保护率不断提高。
调查同时显示,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矛盾十分突出,保护工作仍然面临着部分大熊猫局域种群存在灭绝风险、栖息地破碎化严重、种群交流状况有待改善、保护管理能力仍需加强等问题,大熊猫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陈凤学表示,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熊猫保护工作。当前,国家林业局开展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对大熊猫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大熊猫保护工作也使生活在大熊猫栖息地上的8000多种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下一步,国家林业局将积极推进大熊猫保护法制建设,划定大熊猫保护红线,开展新一轮大熊猫保护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促进大熊猫栖息地保护与恢复,改善保护基础设施和圈养繁育条件,加快野化放归自然步伐,强化科技攻关和人才培养,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大熊猫保护管理水平,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我国曾于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和本世纪初开展了3次大熊猫综合调查。为进一步摸清大熊猫种群及其栖息地的动态变化情况,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2011年开始,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工作。本次调查历时3年,投入2000多人,完成调查样线20513条、植被调查样方11901个,到2014年底工作全部完成。本次调查基本上延续第三次大熊猫调查采用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包括大熊猫野外种群、栖息地、同域分布动物、干扰因素、保护管理、圈养种群和分布区经济社会状况等7个方面,调查范围涉及四川、陕西、甘肃3省18市(州)62县(市、区),面积近436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