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开罚车窗抛物 市民用手机、相机拍摄举报可获奖励
方成立专项治理小分队严查车窗抛物行为
用手机、相机拍摄举报交通陋习,可获警方奖励
昨日,交巡警三大队在大学路与航海路口查处乱闯红灯、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个别司机开窗抛撒瓜果皮、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并对违法车主进行现场处罚。
警方表示,成立专项治理小分队,通过现场执法、360电子警察抓拍、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市民利用手机、相机、车载行车记录仪等设备,拍摄记录下这些交通陋习,减少因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给他人带来的事故伤害。
郑州晚报记者 汪永森 通讯员 沈豪杰 文/图
现场 司机往车窗外扔瓜子皮被罚100元
上午10时20分,在大学路航海路交叉口,郑州交巡警三大队民警在路口开展查处乱闯红灯、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辆豫A6775N号白色面包车沿航海路东向西在路口等候红灯,驾驶员孔某车窗玻璃半开,不时将手伸出车窗扔着什么,这一违法行为被民警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
孔某表示,因开车时闲得无聊,就找出前几天未吃完的瓜子,趁等红灯间隙嗑了起来,由于车上没有找到塑料袋,就把瓜子皮顺手扔到车窗外。
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对孔某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的罚款。
上午11时许,一辆白色临时号牌的越野车停在路口等红灯,驾驶员叼着烟卷喷云吐雾,一会儿降下车窗将烟头扔出,这一幕被执法记录仪记录了下来。
民警将该车拦在路边,并从地上捡起烟头递给驾驶员崔某,崔某承认烟头是其从车内扔出的,接受了100元的罚款处罚。
半小时后,一辆豫AP810H号白色越野车停在路口,驾驶员王某降下玻璃,随即将手中的香烟伸出弹了一下烟灰,随后又将冒着烟的烟头直接扔出,民警随即上前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网友 拒绝车窗抛物让环卫工远离危险
3月23日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部署开展“乱闯红灯、车窗抛物”集中治理活动。“我承诺:拒绝车窗抛物,从我做起”,微博网友纷纷转发《文明驾驶:拒绝车窗抛物,从我做起!》这一倡议。
“在日常行车中,你或许会经常看到这样一些现象:一个矿泉水瓶和垃圾袋突然从行驶的车里飞出,不仅破坏城市形象,更带来交通安全隐患。”网友认为,拒绝车窗抛物可以保持城市清洁,更可以使环卫人员远离车流和危险。
在航海路与大学路口,记者注意到有两三个环卫工人不时地穿梭在机动车道路中间,清扫路面的纸屑、烟头等垃圾,辛苦的同时,充满了危险。如果哪个驾驶员稍有分神,就可能撞到环卫工人。
二七环卫李先生表示,在工作中经常发现道路中间充满杂物,虽然清扫起来很危险,但是没有办法。近几年,郑州市时有发生环卫工在清扫作业过程中,被车辆撞伤的交通事故。如果大家拒绝车窗抛物,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也会大大减轻。
警方 成立专项治理小分队严查车窗抛物
郑州交巡警三大队大队长王金柱介绍,近期全省开展建设文明河南活动,乱闯红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陋习随处可见,既影响了城市文明,又违反了交通安全法。
郑州交警部门加大了对乱闯红灯、车窗抛物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民警通过现场执法、360电子警察抓拍、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查处这些交通违法,减少因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给他人带来的事故伤害。交管部门在集中治理乱闯红灯、车窗抛物等违法行为的行动中,成立了专项治理小分队,采取流动巡逻、路面查处、视频监控查处。
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利用手机、相机、车载行车记录仪等设备,拍摄记录下这些交通陋习,积极向交警部门举报,曝光和处罚这些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对积极举报的市民给予一些小礼品的奖励。
民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养成文明交通的出行习惯,减少乱闯红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给他人带来的伤害,让城市更文明,出行更安全,达到文明交通人人参与。
■新闻背景
我省全面开展“乱闯红灯、车窗抛物”集中治理活动
从3月23日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部署开展“乱闯红灯、车窗抛物”集中治理活动,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将“乱闯红灯、车窗抛物”集中治理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