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08.05.2014  17:39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郑州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市管各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有关驻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郑发〔2004〕32号)和《郑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郑发〔2000〕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郑州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优秀专家队伍,为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和航空港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总量控制、结构合理、一线倾斜原则。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我市各行各业各领域中(含中央、省驻郑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正在管理服务期范围内的郑州市第十批、第十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国家公务员不列入选拔对象。

  中央、省驻郑单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可申报。

  1、与我市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已经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积极贡献,下一步有较为明确的合作目标;

  2、长期关注支持郑州市的发展,下一步有比较明确针对郑州市的科研项目和计划;

  3、通过兴办实业、成果转化等形式,直接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取得了良好业绩,下一步发展前景良好;

  4、我市经济社会特别是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专家。

  (二)选拔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奉献社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绩特别突出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在行业内威信较高,近五年(2009年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技奖等奖项的;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一项、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的(前3名);获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转化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过3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的论文或2篇基础科学方面论文(被《SCI》、《EI》收录,引用率较高),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自然科学专著,并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的人员。

  2、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创造性理论研究成果,获国家、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人员;理论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3、在工业生产科研一线,特别是在推动重点产业发展过程中,通过技术应用与产品研发,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4、在农业生产科研一线,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推动了产业化结构调整,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5、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一线,特别是在市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6、在工程设计等方面,获得国家优秀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部级优秀设计一等奖、二等奖前2位的人员,市优秀设计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7、担任企业主要领导职务三年以上,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对企业发展具有特殊贡献,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所在企业规模、主要综合经济指标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具有可持续竞争力。上缴税金数额较大,人均年利税率和职工收入居全市同行业领先地位。解决就业岗位有突出贡献,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经营管理人员。

  8、担任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五年以上,所在单位业绩居全国、全省前列,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领先,管理经验被社会公认,并已得到推广的人员。

  9、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获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首位人员;在全国课堂教学评优课中获奖或培养出多名参加全国、全省竞赛获奖学生;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或独立撰写出版过1部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著作;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10、从事医疗卫生工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科研成果奖;获得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一项、河南省医学科技成果奖、河南省中医药科技成果奖、郑州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前3名);医术高超,多次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贡献突出,业绩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的医务人员。

  11、在宣传思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中成绩显著,在国际、国家级专业竞赛、评审活动中获得二等以上奖励的;获得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全国记协等全国性组织评选的“五个一工程”、“中国新闻奖”等奖项,入选省级以上“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在体育工作中,培养出打破全国记录、多年保持省记录或参加奥运会等世界大赛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12、在国际商务、网络信息、金融财会、法律、刑侦、防灾减灾等专业技术工作中,精通业务,成绩突出,在省内外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三、推荐程序

  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行政隶属关系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选按隶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申报。

  1、各县(市)区的人选,由申报人选所在单位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酝酿提出建议名单,并对人选进行公示,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名单和材料。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的人选,参照县(市)区推荐人选的办法实施。

  2、市直单位的人选,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征求申报人选所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并对人选进行公示,由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名单和材料。

  3、市管企事业单位、市管高等院校、中央和省驻郑单位的人选,参照市直单位推荐人选的办法实施。

  申报人选较多的单位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选,确保申报人选优中选优。

  四、报送材料

  登录“郑州市人民政府网”(www.zhengzhou.gov.cn)或“郑州人才工作网”(www.zzrc.gov.cn),下载相关表格,并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推荐人选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表格。

  1、《郑州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郑州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登记表》(一式5份,A4纸打印);

  3、《郑州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3份,A4纸横向打印)。

  以上表格均要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电子版。

  (二)证明材料。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4、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材料还包括: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证明材料;由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等情况的原始证明材料;

  5、申报人选要提供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单位考察材料(附电子版)等相关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推荐选拔郑州拔尖人才,对于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选拔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既要把本地区、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出来,又要认真研究确定驻郑单位的高层次人选意向,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要严格标准程序。严格按照标准推荐人选,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对上报人选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严防弄虚作假、虚报业绩。同时,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要适当考虑行业之间和人员结构的平衡,注意挑选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各级各单位要严格程序,按照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申报、推荐。

  三要认真填写表格。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参照例表模式,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对于表格填写不规范者将退还重填。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审查工作。

  四要搞好宣传发动。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本通知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明确选拔工作的安排部署、条件和程序;另一方面,要注意把拔尖人才的选拔过程,与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创优结合起来,树立积极向上的导向,真正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请各呈报单位务必将申报人选的相关材料于2014年5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系人: 韩  玮                电  话:67178138  67185265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郑州市淮河东路53号院806房间、802房间

  附件:1、郑州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

  2、郑州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驻郑人选需求意向表

  3、郑州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登记表

  4、郑州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登记表例表

  5、郑州市第十二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表格.doc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