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对讲机、望远镜、暗管探测仪采购项目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的委托,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对讲机、望远镜、暗管探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对讲机、望远镜、暗管探测仪采购项目
郑财公开【2014】C009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对讲机 | 8 | 20000.00元 |
2 | 望远镜 | 4 | 5000.00元 |
3 | 暗管探测仪 | 1 | 400000.00元 |
注:本项目为一个包,不分包。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文件发售信息:
4.1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7月4日--2014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楼招标7部)
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
4.3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产品授权书。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 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五、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停止接收时间:2014年7月25日9:3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楼第三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时间:2014年7月25日9:30时
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楼第三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翟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28002
传真:0371-65528002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楼招标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