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12月31日,郑州城管将协助交警对违停机动车进行提示告知、拍照取证

13.10.2018  07:33

  10月12日,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市内各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违法停放机动车治理开展提示告知、拍照取证工作的通告》,从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郑州城管执法部门将对违法停放机动车“贴条”。

据悉,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违法停放机动车提示告知、拍照取证,采集的违法信息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处罚,且由交警带着城管执法人员“贴条”。

通告

郑州城管执法人员要协助交警“贴条”

10月12日,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城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市内各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违法停放机动车治理开展提示告知、拍照取证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

通告》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配合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从2018年10月15日到2018年12月31日,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火车站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开展对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的提示告知、拍照取证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须把采集的违法信息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处罚。

在哪儿贴

人行道、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等地方

通告》明确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提示告知、拍照取证工作的区域:

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和区域;

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

人行道(按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人行横道和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

公交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除外);

法律、法规规定禁停的其他路段和区域。

怎么贴

城管贴的是违规停车“提示单” 与交警贴的“告知单”不同

河南商报记者从相关部门求证得知,所谓的城管“贴条”,其实是指几名城管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在交警的带领下进行相关工作。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城管将贴的“条”已基本拟定,与交警所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不同,叫做“违规停车提示单”。

在“违规停车提示单”中,也需要记录车辆牌号、车身颜色、车辆类型、号牌颜色、违法停车时间、违法停车地点等信息,一式三联,黄色单子将被贴在机动车上。

两种单子除了落款不同外,中间的文字信息也不同。

违法停车告知单直截了当,会告诉车主违反了哪条规定、到哪儿接受处理。

违规停车提示单则稍显温馨:你的机动车停放影响了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请你尽快驶离或将车辆停放在正规停车泊位,我们将把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信息抄告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后,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该单还提醒车主要文明驾驶、停放机动车。

【声音】

城管协助“贴条”的同时 应该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听说城管要协助交警“贴条”,不少市民表示支持。市民程先生表示要为城管“贴条”加油:“路边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必须治理。”

市民邓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在农业南路与永平路交叉口,就在马路中央,经常停着三四辆车,有时候公交车都不方便通过。

不过市民觉得城管协助“贴条”的同时,也应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河南商报记者在沈庄路某段看到,路口虽然有明显的禁停标志,但在马路两边,依然停满了车辆,足有几十辆之多。

附近居民杨女士告诉河南商报记者,该条道路两边经常停满车,“一位难求”。

杨女士说,附近的停车位太少,而且地下停车位太贵,很多人只能把车停在路上。

有市民和网友好奇,城管“贴条”是否属于交通执法?有法律依据吗?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建华认为,依据通告所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可以在规定范围内采集交通违法信息,不过要把信息上传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和处罚,就此看,通告并“没有赋予城管单独的违章处罚的执法权”。

河南商报记者 吴智星 崔 文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