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市公立医院月底前取消多数药品加成

03.08.2017  05:52

  7月28日,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按照省、市统一部署,8月底前全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全面推开综合改革。

昨天下午,郑州市卫计委召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宣传座谈会,就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工作进行解读和通报。

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底前,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配套支付和财政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财政按照原供给渠道补偿10%。

除此以外,还将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儿科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调整部分同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郑州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价格改革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注重医院、患者、医保之间负担的平衡。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根据取消药品加成后腾出的空间,以调价补偿90%为目标,患者负担总体上不会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也就是说,医改后,看病花费便宜了还是贵了,跟个人情况有关。例如对外科手术患者与慢性病患者,会有不同影响。”

(首席记者 宗雷)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