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去年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256件 审结4606件

26.04.2018  07:03

  核心提示|偷拍客户名单给同学,被单位索赔11万元;童年味道“南街村”方便面也被山寨,成功维权……今天是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郑州中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情况,并公布了几起典型案例。

【案例1】电话客服偷拍客户名单给同学被宇通索赔11万元

苏某,原是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400呼叫系统的工作人员。宇通客车通过400呼叫系统接受客户来电及咨询,与客户联系、对客户回访、获得客户信息,最终将综合信息整理汇集形成客户名单,可以说,算是宇通客车的“机密文件”了。

宇通客车公司与400电话工作人员签订有保密协议,均约定工作人员对宇通客车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然而,作为400电话工作人员,苏某却将这些名单拍成照片,传给了自己的同学李某,李某系郑州某商贸公司法人。通过这些名单,李某与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据统计,最终被泄露的客户信息达300条。

随后,宇通客车将苏某、李某及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审认为,三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宇通客车公司的商业秘密。一审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宇通客车公司经济损失11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法官介绍:本案系涉及商业秘密认定及保护的典型案件。一般情况下商业秘密证据复杂,认定困难,尤其是客户名单能否构成商业秘密一直是当事人感到比较困惑的问题。本案从客户名单的形成、客户名单的内容、原告采取的保密措施等方面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进行了较为细致、全面、具体的分析。

【案例2】“北京方便面”不是商标南街村却成功维权

提及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麻辣方便面,不少“80后”“90后”都称之为童年的味道。不过,市面上出现了另一种由河南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麻辣方便面,这是一种巧合,还是侵权?

随后,南街村将该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院认定,南街村公司享有的“北京方便面”为知名商品。某实业公司作为在同一地区生产方便面的企业,擅自在其生产的方便面外包装上使用“北京方便面”字样,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审判决某实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南街村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双方调解。

承办法官介绍:由于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不受商标法的保护,所以判断此案是否侵权,要从主张权利者是否通过使用商品特有名称达到“知名”考虑。

【案例3】生产假冒阿尔卑斯棒棒糖被下职业“禁止令”

李某受人雇用,组织他人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柴郭村生产假冒阿尔卑斯棒棒糖及旺旺碎冰冰,刘某等参与生产。经确定,李某的非法经营数额为10万余元,刘某的非法经营数额为5万余元。法院依法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此外,禁止被告人刘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承办法官介绍: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充分考虑到该类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关注度,对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打击。此外,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适用“禁止令”,从行为上对其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予以严格限制。

【通报】去年受理知识产权案5256件

郑州中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庭长赵健良介绍,法院2017年全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256件,审结4606件。其中,民事案件4558件,刑事案件43件,行政案件5件。

在43件知产刑事案件中,6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尤为注重加大对主犯、累犯以及涉食品、药品、涉农、汽配等民生领域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罚金的惩处和“禁止令”的适用。

此外,法院切实保护科技创新驱动。所办理的原告河南金博士种业公司诉某种业公司植物新品种案,一审判赔近5000万元,二审双方调解,此案赔偿数额为我省植物新品种案件的新高。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段伟朵

原标题:郑州中院去年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256件,审结4606件

 

客服泄露客户信息赔单位 11万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