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村民投诉邻居摄像头对准自家 对方称监视施工
□记者李春特约通讯员杨增强文图
本报讯在大家的印象中,摄像探头的作用多是为了防盗、取证等,但汝州市区朝阳路一家旅行社门前的一个摄像探头却发挥出了另类作用。日前,风穴办事处蔡庄村的杨女士向本报投诉称,这家旅行社的摄像探头近期一直对着自家一个劲地照,很是气愤。大河报记者采访发现,这个摄像探头“探”出的是一场邻里纠纷。
【投诉】邻居的摄像探头对着俺家一个劲地照
杨女士告诉记者,从一个多月前自家进行老房重建起,她就发现邻居安装的一个摄像探头突然调整方向,对着她家照。杨女士称,为了不让对方”监视”,她将东面过道堵上,但邻居竟把摄像探头调整方向继续对准她家,令人十分愤慨。“现在搞得停止施工。”
记者在紧邻朝阳路的杨女士家看到,与之东邻的这家旅行社一楼西南角的外墙壁上固定一个摄像探头,正好对准杨家。而杨家院子里新建的房屋已经停工,成了“半拉子工程”。
【回应】不得已才用,为的是监视她家是否违法施工
对于杨女士的反映,记者找到了其邻居。这是一幢底商住宅楼,一提起杨女士的投诉,该楼居民代表宋先生大倒苦水:“用摄像探头就是监控她家不能违法建筑。”
宋先生告诉记者,这座楼西墙外有40厘米地皮是他们楼上的,杨家建房想占用、并墙,但出于安全考虑该楼住户不同意把地皮让给她。后来,杨家把前后通道堵住偷偷挖地基,且把地基挖到他们的地皮上,不得已才用摄像探头对准楼外地基,监视她家是否违法施工。
另外,宋先生称,杨女士建的房屋属于门面,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准建证的情况下违法施工,城建部门多次强制其停止施工。
【说法】本起纠纷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予以解决
针对此事,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程建国律师认为,处理本起纠纷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予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隐私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但是公民的权益是否受到法律保护,首先要看双方的权益是否合法。
就本起纠纷而言,如果杨家的房屋是合法建筑,那么居民安装摄像头监控杨家的行为就构成了侵犯杨家隐私权的行为,杨家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如果杨家的房屋系违章建筑,那么居民为了防止违法行为继续进行,安装摄像头监督违法行为就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