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通奸不再入刑:实行通奸罪违反宪法

27.02.2015  00:54

韩国宪法法院26日宣布废除刑法中一项涉及处罚通奸者的法条,认定实行60多年的通奸罪违反宪法,侵犯公民个人权利。依照韩国刑法第241条规定,有配偶而通奸的人及其通奸对象应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就是否废除这一法条,宪法法院9名法官投票表决,7人支持,2人反对。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