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运输、销售液化气 平顶山汝州市拘留两名嫌疑人

03.12.2015  15:02
  11月27日晚,平顶山汝州市违法运输、销售液化气的嫌疑人王某浩、王某娃被送汝州市拘留所执行拘留,这一举措给存在侥幸心理的人敲响了警钟,切实有效的震慑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11月27日,汝州大队消防监督员在与寄料派出所民警联合检查时,发现二人分别在寄料镇温楼村和寄料镇马坡村违法运输、销售液化气,经现场检查、拍照取证及对违法嫌疑人询问后证实,两违法嫌疑人未在办理相关手续、证照的情况下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液化石油气),办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给予王某浩、王某娃分别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