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治理“蹦蹦”乱象 查到要罚“3000+”

28.11.2015  09:32

在郑州商圈、车站等热点地区周围,摩的、蹦蹦非法营运、强行拉客、违法驾驶……今年7月,《河南商报》曾以“关注郑州‘蹦蹦’乱象”为题对此专题报道。

当时,面对乱行的蹦蹦、摩的,交警只能按照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给予摩的50元、三轮车200元以下处罚,力度有限。

现如今,依据新规,对市区内违法载客、无照经营的摩的、蹦蹦、观光电瓶车,我们将对其分别处以3000元、4000元或5000元的罚款。”在郑州市交警四大队、交运委执法支队的联合执法现场,交运委执法支队三大队队长常多向被拦下的载客“蹦蹦”司机如此解释。

常多介绍,执法时,若蹦蹦、摩的司机为残疾人,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市残联部门盖章确认的情况下,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令其签下承诺书后予以放行,但若当事人再有非法营运行为,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

郑州市交警四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刘志峰介绍,在昨天上午的联合执法中,共查扣涉嫌违法营运三轮车13辆、摩的2辆。(记者高瞻展)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