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郑州交警一大队曝光5起酒驾典型案例
盛夏时节,消暑纳凉、聚餐娱乐活动增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也进入高发期。为贯彻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进一步有效预防夏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持续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着力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7月,郑州交警一大队按照上级部署立足辖区实际,出重拳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现从中选取5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知敬畏、守规则,就餐不酒驾,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男子“无证+酒驾”胆大行车被查获
7月2日00时09分许,高某某(男,30岁,河南濮阳人)饮酒后驾驶豫A333**牌照白色小型越野客车沿农业南路自东向西行驶至中州大道下桥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纠,经现场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47mg/100ml,已超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临界值,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经民警进一步核实,发现高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即,民警将其带至郑州交警一大队作进一步处理。据高某某交待,其当晚22时左右他与朋友吃饭时喝了1瓶啤酒,就餐结束后心存侥幸驾车被沿途设卡的执勤民警查获。目前,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高某某已被交警部门依法做出处理。
案例二:男子只知帮朋友找代驾,自己却酒驾被查
7月6日00时45分许,马某某(男,33岁,河南开封人,C1类驾驶证)驾驶一辆车牌号豫ARL2**白色小型轿车,沿金水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二层下桥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纠,经现场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据马某某交待,7月5日晚间和朋友在开封市某饭店聚餐时喝的酒,就餐结束马某某亲自为朋友找了代驾。后马某某认为自己只是饮用少量白酒,且已是深夜路上车少,于是便自行驾车回郑州,不料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核实,马某某此次酒驾并非首次,其于2015年11月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焦作交警查处,此次酒驾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规定,马某某将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男子自认为休息数小时能“解酒”,驾车赴约被查
7月6日01时26分许,李某某(男,37岁,河南郑州人,C1类驾驶证)驾驶一辆豫A89H**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沿金水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二层西下桥口处时被民警查获,经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212mg/100ml。后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李某某血液中血醇含量为218.52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以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后,民警将李某某带至大队案件侦办中队作进一步处理。据李某某交待,当晚20时30分许,自己和朋友在郑东新区福禄路某饭店吃饭时喝的酒,自己当时喝了三瓶啤酒。大概22时左右就餐结束便步行回家休息。凌晨0时30分左右,李某某应朋友之邀参加聚会,自觉酒劲儿已过便回到饭店驾驶豫A89H**牌照小轿车赴约,不料沿途被民警查获。目前,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其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案例四:男子一次酒驾不悔改,再次酒驾被查
7月18日23时18分许,赵某某(男,31岁,河南新郑人,C1D类驾驶证)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A9W5**黑色小型轿车沿金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未来路时被执勤民警查纠, 经测试其酒精呼吸测试值为30mg/100ml, 已超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临界值,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据赵某某交待,当晚是在和朋友聚餐时喝了白酒,聚餐结束后便心存侥幸驾车和朋友回家,不料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赵某某曾于2017年5月1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郑州交警查处,此次属再次酒驾违法。按照相关规定,赵某某将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的处罚。
案例五:男子饮用一瓶啤酒后,休息一个小时后驾车上路仍被查出酒驾
2020年7月24日00时40分许,袁某某(男,33岁,河南罗山人,C1类驾驶证)驾驶豫A7U0**白色小型轿车沿金水路由东向西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纠,经酒精呼吸测试数值为59mg/100ml,已超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临界值,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据袁某某交待,7月23日21时00分左右,袁某某和朋友在郑州市通泰路某饭店吃饭时自己喝了一瓶啤酒,就餐结束后休息了大概一个小时,后自认为酒劲已过,便在24日00时30分左右自行驾车回家,不料被执勤民警查获。按照规定对袁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1500元罚金的处罚。
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驶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也是置别人的安危于不顾,一旦发生事故将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避免的灾难,可谓是害人又害己,切记外出时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切莫饮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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