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在全省建立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制度 启动“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活动

22.07.2015  19:06
为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强军目标,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和帮扶措施,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制定《在全省建立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制度  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活动的实施意见》,7月21日由省政府、省军区批转印发,形成了走访慰问帮扶工作的常态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建立三项走访慰问制度。 一是 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制度。 每年“八一”建军节前和元旦春节期间,各集中一个月时间,分期分批对优抚对象普遍走访慰问一遍。每年烈士纪念日,重点走访慰问烈士遗属。 二是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庭制度。 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大走访大慰问大宣传”现役官兵家庭活动。各单位收到现役军人立功、授奖喜报,要及时走访慰问。 三是日常接访走访制度。 充分发挥基层民政服务窗口和社区双拥优抚服务站的主阵地作用,做好优抚对象日常接访工作。实行“首访负责制”,对诉求合理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协调解决问题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到位;对反映重大实际生活困难的,及时安排重点走访,帮扶救助。 《实施意见》强调三项走访慰问主要内容。 一是送政策。 通过优抚政策宣传资料及网络、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优抚安置政策,并实地检查优抚政策落实情况。 二是送温暖 通过召开座谈会、建立优抚对象服务热线、送慰问信、组织疗养等方式,倾听优抚对象的意见建议,了解优抚对象的思想、生活、健康等情况,疏通思想,增进感情。 三是送帮扶。 通过走访调查,对确实存在生活、医疗、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区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政策,逐户采取帮扶措施。 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7月21日,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召开为优抚对象“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活动视频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