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终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卷烟终端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卷烟终端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GMHG14313
1.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4招标货物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及安装期 | 交货地点 | |
1包 | 柜台 | 地 柜 | 1472节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供货完毕。 | 许昌市六个县(市)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
背 柜 | 1016节 | ||||
2包 | 灯 箱 | 1508个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交货完毕,安装到许昌市1362个零售终端指定位置。 | ||
3包 | 扫码枪 | 手持式扫码枪 (含支架) | 1400把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交货完毕。 | |
固定式扫码枪 | 200台 |
1.5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物资的采购、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及要求,其中第1、2包符合环保要求,甲醛等毒性物质释放量合格。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3第1包投标人须为具有本包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许可的家具生产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第2、3包投标人须为具有本包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许可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5每个投标人只可选择一个包进行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2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一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7、招标人定于2014年10月22日9:3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一会议室举行开标大会,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
地 址:河南省许昌市湖滨路4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21880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常宗义
电 话:0371- 69136959
传 真:0371-69131088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