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公安局2014年警用装备项目采购(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2.01.2015  14:05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壁市浚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豫财行(2013)340号、鹤财办预(2013)1056号的要求,现就鹤壁市浚县公安局2014年警用装备项目采购(一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浚县公安局2014年警用装备项目采购(一标段二次)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采购编号:鹤财-2014-592(B)
2.2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2.3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
2.4质量标准:合格
2.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采购内容及标段:一标段:车载执法记录仪(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营业执照内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且具有省级公安机关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
3.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具有CCC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具有3个或以上国家专利证书。
3.3投标人提供的车载系统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需要提供公  安部证明项目推广任务书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提供车载产品的制造厂商具有中国环境标志(II 型)产品认证证书。
3.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GB/T 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标准,并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业绩。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申请报名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者请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 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雪松巷鹤壁市市政公司楼405室报名(鹤壁市卫生局西邻)。
4.1.2报名要求:
  (1)投标人法人及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
(2)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中具体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浚县公安局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0392-553708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鹤壁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雪松巷鹤壁市市政公司楼401室
联系人:路女士  电 话:15539255114    邮 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