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局开展流通领域行车记录仪、车载导航仪等商品质量抽检

24.05.2016  18:55

      为加强郑州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提升监管针对性和实效性,近日,郑州市工商局组织开展流通领域行车记录仪、车载导航仪等车载电子设备质量抽检。一是明确监测重点。以流通领域专业市场、专卖店等场所销售的行车记录仪、车载导航仪等车载电子设备为重点,随机抽取商品样品40个批次。二是严格检验标准。抽样检验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商品质量判定。检验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三是加强现场检查。认真核实被抽检对象相关情况,做好现场检查和记录,查验被检样品的相关票证账簿、货源、进货量、库存量、销售量等情况,对现场抽样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依法进行查处。四是严查违法经营。对经抽检依法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清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