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锦和苑项目一期防火卷帘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30.10.2014 19:15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锦和苑项目一期防火卷帘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郑州高新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锦和苑项目一期防火卷帘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高新区西四环辅道、锦和南街、须水河东路玫瑰街围合地块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约为31.5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 高新锦和苑项目一期工程B4-01、B5-02地块地下车库防火卷帘采购及安装。
2.5标段划分: 单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设施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提供国家(或省级)有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类似产品检验报告;
3.3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同类产品安装业绩;
3.6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 29日至2014年11月 4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永和国际17楼17 02室)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类似产品安装业绩、国家(或省级)有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类似产品检验报告。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投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名后投标人必须要通过郑州高新区检察院的廉洁资格审查才具有投标资格。
5.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500元。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高新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樊先生
电 话:0371-67999299 0371-675097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先生、杨女士
电 话:0371-63899156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30.10.2014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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