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白金撒谎17年 应打上责任补丁

31.03.2015  11:56

  刘建国

  春节后,一篇名为“脑白金被揭助眠成分是褪黑素,褪黑素副作用不比安定药物少”的报道在网络上流传。对此,前巨人集团CEO史玉柱2月20日在微博上发长文回应:“刚看一篇恶毒文章,大嘴忍不住说几句,这十年来,我仍坚持每天睡前吃脑白金,18年了,骗你我是小狗……”。(3月31日 《北京晨报 》)

  曾经风靡全国的脑白金,如今却涉嫌虚假宣传,疑似褪黑素概念进行偷换,令人感到震惊。本是褪黑素成分,却被吹嘘为脑白金体,如此的做法,明显就是虚张声势,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作用。既然媒体已经曝光,相关部门就应该进行认真调查和核实,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并对虚假宣传行为给予严厉的惩罚。

  提及虚假广告,公众自然对之深恶痛绝。根据相关统计显示,单就医疗领域而言,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用错药,其中广告宣传起到的推波助澜作用非常强大。从这个方面来说,风靡全国近二十年的脑白金,无疑就是一个广告营销惹的祸,正是铺天盖地的广告,才最终成就了脑白金的营销神话。虚假广告泛滥,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对于这些虚假宣传行为,确有必要打上责任补丁。

  根据《广告法》规定,虚假广告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广告荐证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存在类似规定。不过,在法律明晰的规定面前,最终受到处罚的却并不多见。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虚假广告难以界定,对于广告内容的性质、特点等,依赖于常人的判断,真假难辨。另一方面,虚假广告面前,产品的消费者数量庞大,在这些消费者群体中,很少有人能够与产品生产厂家较真的。不过,产品生产主体既然涉及虚假广告宣传,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公众私力救济孱弱的当下,相关监管部门和机构,有必要履行监管责任,填补私力救济的短板和空白。比如,前不久,佳洁士就因为虚假宣传,最终收到了工商部门的巨额罚款通知。

  当然,脑白金涉嫌虚假宣传,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调查,进而厘清事实和真相。但是,公众最关心的,莫过于一旦认定广告宣传确有虚假情形,相应的惩罚是否会及时跟进。脑白金事件处理结果如何,对于广告市场秩序的构建,具有范本价值和意义。作为产品生产主体,不管是什么样的广告,都需要以法律规则为底线,严格恪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要被利欲熏昏了头脑。

编辑: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