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买药存疑问 帮办协调给说法

04.09.2014  10:40

  近日,有市民反映:自己在某药店买的治疗灰指甲的药盒里有一张卡片,卡片上说去北行某大厦一服务中心可领赠药。有一天去服务中心,先是让我正常去甲涂药,几天后就给我打亲情牌兜售保健食品,开处方药。像我这样去买药接受治疗的老人都累计交1万多,有些老人因花费几千块还没有治好就因负担不起而放弃治疗。同时,这里还有一种口服液不给患者看药名,不给包装,不给看药瓶。开完药直接撕毁外包装保存在服务中心。请政府有关部门查证一下,该中心是否有处方药销售资格?保健食品是否正规?保质期是否合格?

  接到该位市民的反映后,省民心网迅速将问题转送给沈阳市皇姑区食药监分局。皇姑区食药监局投诉举报中心感到案件重大,并第一时间上报给局长,局长高度重视,当即批示:立即责成由分管食品大队的禹局长和分管药品大队的海局长成立专案调查小组,要同时派食品大队和药品大队的监管人员共同到北行某大厦1202房间进行调查处理,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经查:出售的保健食品的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等相关信息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中心显示的信息一致,但是没有备案,监管人员告知其立即到行政审批大厅备案。出售的药品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属于违法违规经营,监管人员当即对相关药品予以查封、扣押,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处以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通讯员寇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