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权是网络安全的根本保障 系国家主权延伸
网络主权是网络安全的根本保障
编者按 12月1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乌镇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演讲中明确提出“尊重网络主权”。“网络主权”在信息时代无疑是一个具有开创意义的新概念,代表了中国作为互联网大国所具有的新思维和新视角。如何理解“网络主权”?今天本版刊载此文,希望能给读者以有益启迪。
□ 支振锋
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维护网络安全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如果将这个主张与习近平主席同时提出的“尊重网络主权”原则结合在一起,进行更整体的考虑,就可以发现,网络主权是网络安全的根本保障这个命题。
互联网是人类在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并在21世纪伊始就展现出了其巨大的力量。互联网具有极大的便捷性,它是信息交流的高速公路,意见表达的广阔平台。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和社交新媒体的广泛使用,使得全世界的人都可以实现一瞬间的资讯分享、刹那间的信息分发。交朋友、学新知、找新闻、谈高见……所有人都可以在互联网无垠的空间里自由翱翔。在互联网时代才真正形成了“地球村”,无论天南海北,我们前所未有地被凝结在一起,构成声息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互联网还具有极大的聚合性,能够真正网聚所有的力量,教育、医疗、政务、金融、交通、科技、新闻、市场……几乎人类的一切都可以被放置在同一个互联网平台上,实现同一个网络、同一个世界。
然而,也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它是阿里巴巴宝库里面取之不尽的宝物;用不好,它是打开的潘多拉魔盒,给人类无尽的伤害。信息爆炸导致隐私危机,资源聚合导致风险放大。信息泄露、侵权盗版、造谣污蔑、诲淫诲盗、网络敲诈、网络暴力、网络赌博、网络洗钱、网络暴恐、网络煽动,这些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个人合法权益,有损公序良俗,而且严重危及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在国际上,国际互联网域名分配与管理格局的不平等,使得除少数国家外,其他国家都处于高度风险之中。方滨兴院士曾经详解过这些风险。一种是“一国互联网体系被从国际互联网社会抹掉的风险”,只要在原根域名解析服务器中删除一国的顶级域名注册记录,即可让世界各国都无法访问这个国家域名下的网站。据报道,伊拉克、利比亚的顶级域名曾经先后被从原根域名解析服务器中抹掉了数天。另一种情况是无法接入国际互联网的风险,即只要原根域名解析服务器及其所有从服务器、镜像服务器拒绝为一个国家的所有递归解析服务器的IP地址提供根域名解析服务,依赖这个国家递归解析服务器的网络用户就会因无法获得域名解析服务而无法上网。传言历史上索马里就曾遭遇过这种封杀。还有一种是“一国互联网被切断成为孤岛的风险”,就是切断一个国家的互联网通往国际社会的所有网络通道,在这种情况下,依赖国际根域名解析体系的互联网在这个国家内部也同样无法运转。
由于不同国家之间这种巨大的信息鸿沟,导致有些掌握压倒性互联网先进科技优势的国家几乎无法无天,为所欲为。斯诺登所披露的全球大规模监听监视震动全球,“五眼联盟”、震网病毒、软件后门、网络木马,都是全球互联网安全的重大威胁。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的,不同国家和地区信息鸿沟不断拉大,现有网络空间治理规则难以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世界范围内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根据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刘新云披露,今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已经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73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9.8万人;破获了黑客攻击案件947起,抓获各类黑客违法犯罪人员2703人。这显然属于中国网络主权的范围。
而在国际上,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各国乃至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无论是恐怖、贩毒、淫秽、洗钱、赌博等网络犯罪,还是商业窃密、网络空寂、非法监听监视,都应该根据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予以坚决打击。尤其是,维护网络安全不应有双重标准,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
这就是习近平主席在演讲中所强调的尊重网络主权的原则。主权是《联合国宪章》及一系列国际法所确立的现代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它不仅赋予了一国内政独立与外交自主的权利,而且是一国承担国际义务的基石;它不仅具有国际法的保障,而且因长期的历史实践而具有强大的国际道义力量。因此,在网络时代,尊重网络主权毫无疑问就成为国际互联网治理的首要原则。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是一国能独立自主地管理本国网络和对外开展网络交流合作、平等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并享有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资格与能力。只有在尊重和保障网络主权的前提下,一个国家才能选择最符合本国实际的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才能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并切实保障网络安全。这同样是习近平主席所强调的,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应该坚持多边参与,由大家商量着办,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各个主体作用,不搞单边主义,不搞一方主导或由几方凑在一起说了算。应该在尊重网络主权的基础上,真正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