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修订《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09.10.2014  18:36

    近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新修订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此次修订是结合近两年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对2012年8月印发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进行的修订,以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科学、有效地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促进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服务进出口额”(服贸统综2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二是将原基层统计报表中的“教育服务进出口情况”分为“教育服务出口情况”和“教育服务进口情况”两张报表,并由基层表调整为综合表(服贸统综3表和4表);三是调整自然人移动统计报表(服贸统综13表和14表)的有关内容。

  企业(或其他调查对象)可以通过登陆“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http://tradeinservices.mofcom.gov.cn,点击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直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或直接点击  http://fwmyzb.mofcom.gov.cn 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