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绿化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绿化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3]6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绿化工程 已获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巩义市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财政拨款 ,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巩义市境内;
3、建设规模:10处烈士纪念设施绿化;
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5、招标范围: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谈判要求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 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其中,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河南省外企业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报名时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5、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竞标。
四、投标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4 日至 2014 年 7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1308X室 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2、报名时竞标单位须提供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企业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所需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携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巩义市民政局
地 址: 巩义市建设路88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371-64350672
代 理 人: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1308X室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18937150570
2014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