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4元/剂次
10.06.2017 11:3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6月8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核定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和储存运输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疫苗接种单位向受种者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时,最高不超过14元/剂次。
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常见的有甲肝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等。《通知》指出,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不得收费;接种第二类疫苗时,可向受种者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4元/剂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可在疫苗采购价的基础上收取最高不超过8元/支的疫苗储存、运输费用。(记者 栾姗)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0.06.2017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