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日前,焦作市出台《关于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设立科技企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建立科技融资风险补偿制度等六项举措。此举意味着,我市打出了科技金融组合拳,探索用资本释放创新创业能量。这个利好消息,极大地提振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心。 近年来,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焦作市不断涌现,为优化产业结构注入了新鲜活力。但是,由于受起步晚、底子薄、发展资金缺口较大、在银行不易获得贷款等因素影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找钱难”成为横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面前的一道坎。 如何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找钱”?《意见》指出了科技金融结合的六项举措。 设立科技企业投资引导基金。从2015年起,每年市财政拿出科技资金,并募集社会资金,设立科技企业投资引导基金,力争5年左右达到5~10亿元规模,承担投资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主体责任,培育优质科技信贷客户源。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专业管理的原则,制定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推动转方式、调结构,激励模式创新,构建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鼓励国有或民营银行及社会资金共同出资建立科技支行。科技支行不做政府融资平台、不开展房地产业务、不经营传统行业贷款业务,专注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个体创新创业者。先期由市政府引导,以焦作市中旅银行为依托,建立焦作首家科技支行。通过探索完善政策措施,示范带动其他金融机构。 建立科技融资风险补偿制度。设立科技融资风险池,从2015年起连续5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拿出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设立科技融资风险池,集中用于科技支行开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创新创业者科技贷款损失的风险补偿。 建立科技融资担保体系。以焦作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主体,组建科技融资担保中心,探索优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担保业务。从2015年起,由市、区两级财政出资,设立担保费优惠补贴资金,用于补贴担保平台的担保费优惠。各担保公司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科技信贷担保收费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担保费率,财政对符合规定范围的科技信贷给予各担保公司适当的担保费补贴。市政府国资委制定单独的担保业绩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通过探索完善政策措施,示范带动市内外更多担保机构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科技融资担保,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设立科技贷款贴息资金。从2015年起,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出资,设立科技贷款贴息资金,用于科技支行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创业者贷款利率优惠的补贴。科技支行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基准利率,贴息额度以日均贷款余额为计算依据,按不超过国家平均基准利率的32%给予财政贴息补助。 建立专职中介服务机构。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依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组建金融专家服务团队,成立焦作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新能力评估、信贷风险评估、信贷征信评级等服务;为科技支行开展科技信贷提供前期咨询中介服务;完成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科技贷款贴息、科技贷款担保费用补贴等兑付过程中的监管、专家审查、资料整理等工作。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定要用新机制产生新动力,用新模式来解决新问题。”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前,政府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多采用补助、补贴和奖励等方式直接投入,这只是行政手段。而嫁接金融,这种投入就转化为市场行为,实现了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资金撬动作用可以以一当十甚至以一当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