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民委“四大活动”引导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26.11.2014  19:21

        今年以来,洛阳市民委针对基层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际情况,积极做好引导扶持工作,在社区开展“宣传日、服务日、议事日、走访日”四大活动,把工作做在平时,帮助社区夯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基础。
        一是开展“宣传日”活动,宣讲政策法规。 由单位民族科、区民宗局、社区三方成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宣传小组,每月第一个星期日为社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日,定期组织宣传。在组织上,利用社区星期日人员集中、社区组织活动多等特点,把民族政策法规宣传与社区各项活动结合起来,在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在形式上,抓住社区门口、橱窗栏、小区主干道、活动中心等几个重点部位,拉条幅、发放宣传册、组织图板展等进行多形式宣传。
        二是开展“服务日”活动,营建创建氛围。 根据社区和社区群众实际需要,共同制定为社区服务计划,建立服务日制度,设立服务岗位,结成服务帮扶对子,明确服务对象,由社区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抽出一天时间,集中开展为社区服务活动,帮助社区打扫卫生,清理垃圾,维护公共设施,帮助老人提水买菜,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积极营造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是开展“议事日”活动,协调矛盾纠纷。   规定每半年由市民委、区民宗局、社区和社区民族知名人士四方共同组织一次“四议两帮”的社区议事活动, 即“议如何做好涉及不同民族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议如何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议如何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议如何发挥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区各项活动和管理的积极用用,帮助社区制定创建计划、帮助社区协调解决遇到的民族领域困难问题”,帮助社区开展工作,和谐邻里关系。
        四是开展“走访日”活动,保障群众权益。 与每年的春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群众的重大节日以及社会上的重大时间节点结合起来,利用开展节日慰问和全市重大活动等有利时机,深入到社区少数民族群众家中进行走访,发放便民联系卡,及时搜集群众意见建议,对社区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进行解答,切实帮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