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碰瓷党”俩月制造259次“事故” 被判刑3-6年

11.08.2015  12:14

一行5人,驾驶小轿车在国道或省道上“碰瓷儿”,频繁敲诈或者暴力抢劫他人财物,两个月竟然制造了259次“事故”,最终,这伙“碰瓷党”在桐柏县落网。昨日,记者从桐柏县人民检察院获悉,郭某等5人因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3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4年6月29日下午,桐柏警方接到陕西一大货车司机艾某报警称,他所驾驶的大货车在312国道桐柏境内与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黑色比亚迪轿车发生剐擦,对方左侧倒车镜被蹭掉。

货车靠边停车后,从小轿车上下来5人,其中一人绰号“胖子”。他们拉着货车司机艾某让他看损坏的小车倒车镜和车门。司机艾某对事故有疑心,说前两天也有一辆比亚迪轿车碰他的车。闻听此言,小轿车上的人上去便打艾某。看到对方人多势众,最后无奈赔了500元了事。

事后,艾某向桐柏县公安局报了案。第二天下午,民警在桐柏县某宾馆将“胖子”等5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