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药品信息 靠“数字身份证”

26.09.2014  09:36

  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药品目录代码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14年9月10日起,天津市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针对药品目录代码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记者对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处金吕平处长进行了专访。

  内容策划:刘俊秦骁扬郭晓莹

  药品目录代码管理

  可以快速准确

  确定药品信息

  “药品目录代码可以理解为是药品的数字身份证,可以快速准确地确定复杂的药品信息,代码管理系统则实现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信息化管理的新模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处金吕平处长介绍。

  药品目录代码是以《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2版)》为基础,遵循《药品目录》的药品分类规则,结合社会保险政策管理需要,对社会保险药品赋予具有特定涵义的编码,作为社会保险药品管理的主要依据。

  “本市药品目录代码由药品属性代码和药品供方代码组成,其中药品属性代码主要反映药品的产品属性和政策属性,包括药品类别、药品大类、药品中类、药品小类、药品子类、通用名序号、剂型、基本药物范围、医保范围、异名库范围、门特范围、计量单位、最小包装量、规格;药品供方代码主要反映药品生产企业信息,包括企业投资国别、企业类型、注册地区代码、企业名称流水号等。”金吕平处长告诉记者。

  社会保险药品目录

  代码管理

  启动实施背景

  金吕平处长在采访中表示,“医保数据标准化是实现医疗保险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前提和保证。本市医疗保险已经在规模上实现了全民覆盖,要实现新的跨越和发展,就应当主动适应医保管理规范化的潮流和趋势。”

  “早在2011年,本市就着手以药品目录为突破口,由市医疗保险研究会专门设立课题研究药品目录代码管理,加快医保标准化建设;2012年,按人社部要求,我们开始课题研究成果转化,着手开发‘天津市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系统’;2013年,我局出台92号文件,正式启动药品代码管理工作,通过管理系统开始采集药品信息;直至今年8月,已有2271家药品企业信息通过系统申报药品品规33740个,其中《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2版)》异名库内药品品规6679个,异名库外药品品规27061个,凡已审核通过的药品品规均已生成药品代码。为在全市范围全面实行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奠定了基础。”金吕平处长告诉记者。

  多项措施保证

  药品目录异名库管理平稳衔接

  “9月10日,天津市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并同时将已生成代码的药品品规全部纳入医疗保险结算系统,用于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费用信息的上传和医保经办机构药品费用的审核,医疗保险实时监控系统也将同步采用。”金吕平处长告诉记者。

  “在管理系统上线前,我们首先对定点医疗机构HIS/MIS信息对接进行了全面的培训,确保工作对接顺畅。同时把9月10日到今年10月10日确定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原异名库管理模式和代码系统管理模式并行,过渡期结束后,则按照代码系统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在这一阶段,管理系统仍接受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信息申报和审核申请。”

  实行社会保险药品目录

  将带来多项利好

  “社会保险药品目录代码管理可以说是异名库管理的细化和延伸,一方面它将有利于提高社保药品政策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促进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规范,方便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信息的调整变更,有效提高医保实时监控系统的敏感度;另一方面,实施社会保险药品目录代码管理也将全面提升本市药品及相关管理信息化程度,为实现本市与国家人力社保部药品管理政策的对接,与本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政策对接,与价格、药监等部门的管理对接提供数据基础,适应了医保精细化管理的大趋势需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代码管理仅仅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我们还将着手建立医用耗材代码系统,逐步完善医院制剂和中药饮片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进天津医保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建设。”金吕平处长说。

  作者:刘俊秦骁扬郭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