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人民医院观光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偃师市人民医院观光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偃师市人民医院,凡有意向并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医院观光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采购编号:DSEC-2014-131
1.3建设地址:偃师市人民医院北院区
1.4采购简要情况:4层4站 4门观光客梯1台的采购和安装
1.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3、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2.4、代理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和电梯制造商针对项目专项授权书;
2.5、投标人须具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6、检察机关开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报名,以报名时间为准
三、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3.1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8月1日至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0室)
3.3谈判文件发售方式:报名合格后现场购买
3.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3.5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代理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电梯制造商针对项目专项授权书、必须出示检察机关开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须具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证书,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6谈判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上同时发布。
五、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偃师市人民医院
地址:偃师市商城路2号 邮编:471900
联系人及电话:杜先生 67782031
谈判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18237965950 18039560672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0室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