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报》:用心做好 “放管服” 铺就回乡 “创业路”
11月28日,《河南科技报》头版头条刊发省工商局报道《用心做好 “放管服” 铺就回乡 “创业路”—— 河南省工商局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
用心做好 “放管服” 铺就回乡 “创业路”
—— 河南省工商局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工作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服务农民工创业就业相关决议精神,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服务创新,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了有力保障。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省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和雇工人数达1055.72万人,同比增长16.3%;其中新登记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雇工人数达115.23万人,同比增长12.2%。个体私营经济新增就业人员占全省新增城镇就业人口的比重超过90%,在拉动就业的同时,为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政策措施,支持自主创业。促进农民工自主创业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治本措施。河南工商充分发挥登记注册的职能作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对返乡农民工从事农产品加工、贩运,经营小旅店、小饭店、理发店等,创办合伙企业、独资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一律不受注册资本数额限制;凡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返乡农民工参与投资。通过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实行创业就业零收费制度,对返乡农民工申办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企业、独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律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各级行政服务窗口安排专人为农民工提供咨询,实行首办负责制度和预约办理制度。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对进入创业基地兴办企业的农民工提供上门办照服务。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对返乡农民工申请工商登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实行当场核准办结;对个体工商户登记实行当日办结;对企业登记除确需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外的,实行当日办结。
拓宽就业渠道,搭建信息平台。对农民工创办的企业,优先指导、帮助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融资,优先提供合同法律知识和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咨询服务,优先指导依法签约。鼓励新注册企业大量吸纳农民工,尽可能多地扩大农民工就业容量。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跨行政区域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行政区划之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允许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鼓励、指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公司+协会+农户”新型合作模式,方便返乡农民工在家门口实现再就业。全省各级工商机关通过举办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洽谈会,为农民工牵线搭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利用登记注册信息,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强化对返乡农民工的创业指导,帮助其选择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并通过全方位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法规政策、投资就业信息、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和具体事项办理工作,切实优化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环境,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建立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对进入创业基地兴办企业的农民工提供上门办照服务。
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权益。今年以来,河南各级工商机关以建筑、加工制造、流通和餐饮服务以及其他行业中曾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为重点,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检查和处罚力度,把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企业不诚信的行为记录下来,情节严重的,列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对被许可部门取消许可的,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把好职介机构准入关,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黑职介”,为农民工转移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肩负着市场主体准入、监管和服务的重要职责,做好农民工工作特别是帮扶农民工就业、创业以及维权和服务,是我们的使命所系和职责所在。”河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说。 (陆诗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