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男子两次被收养后流浪街头 生活30年没有户籍

13.08.2015  11:20

  □记者 郭长秀 通讯员 龙邦

  本报讯 8月4日,30岁的窦清海找到记者说:“我想有个户籍,请问咋办?”他说着一口浓重的中站口音,却说不出自己是哪里人。原来早在1985年,还在襁褓里的窦清海,被焦作市中站区两位好心老人捡回家。他们将他养到六七岁,又把他送给延津县一个姓翟的人家。1996年,他又回到了曾经熟悉的焦作市中站区,开始了流浪生活。

  “我跟着爷爷奶奶长到六七岁左右,也没有办个户口。”窦清海回忆说,随着爷爷奶奶年纪越来越大,他们把他送给延津县东屯乡一个姓翟的人家,后来他哭喊着说“要回焦作”,就偷偷离开了翟家。

  在延津县东屯乡街头流浪时,窦清海被东屯乡敬老院一位姓王的老人碰见并收养,交给他的儿子抚养,窦清海在王家生活了两年,还上了学。但因王姓老人的儿子儿媳经常打架,也不管窦清海,于是他又偷偷离开王家,靠要饭终于在1996年回到了焦作市中站区。2005年他因盗窃被判刑3年,在焦作监狱服刑3年。2008年年底,窦清海刑满释放后,靠打零工维系生活。

  据窦清海讲,他长这么大,只有在监狱服刑期间的记录,是他唯一的社会生存轨迹。

  昨日上午,记者随窦清海来到焦作监狱,在监狱档案室查到窦清海的记录,释放接收地是“延津县东屯乡汲津铺村”。随后,记者又折转在焦作市天方公司找到窦清海的爷爷窦廷怀(音)老人,老人耳背,无法与人交流,听他的邻居说,他已85岁高龄。

  记者在丁香社区采访时,工作人员介绍,早两年,窦清海说要办户口和身份证。但当年的负责人已退休了,也不清楚最后是啥结果。

  就此问题,记者联系到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康亚伟,他认为,办理居民的户籍,个人出生地或经常居住地都可以办。根据他的情况,如是单身居住,也可以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