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水利局关于焦作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焦作市水利局关于焦作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焦作市水利局的委托,就其“焦作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且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二、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4-270
新华招标编号:XHTC-FW-2014-171
三、招标内容:按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要求,对焦作市行政区水生态系统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估;分析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阐述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试点期目标,以及试点建设的总体布局和主要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实施内容、具体措施、总体进度和责任主体等,对资金进行科学核算,对效益进行量化分析。方案既要切实解决当地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突出地方特色,具有一定示范效应。(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工程咨询(水利工程)甲级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5、近三年做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6、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河南省水利网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做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投标人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须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外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19日—2014年8月25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5.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政府采购报名受理窗口。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此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有关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15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厅。
七、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2014年9月10日15时30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媒体厅。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焦作市水利局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1571391687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91—3595999
地 址:联系地址:焦作市摩登商业步行街9-c-09
九、监督单位:
焦作市水利局 15713916869
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3121258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水利网》、《焦作水利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