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院副院长拖欠贷款被处分

24.05.2014  12:31

  漯河市中院副院长拖欠贷款被处分

  省纪委:免去其漯河中院党组成员职务,正按程序提请免去副院长职务

  全省法院要开展为期3个月的司法巡查和暗访督查

  昨天,省高院召开全省第19次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通报了漯河市中院副院长王晔拖欠贷款10年不还的事。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怒斥个别法官贪赃枉法行为,要求法官要有“司法良知”。还透露,下一步将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作风纪律大检查。

  通报:漯河中院副院长王晔贷款不还免去党组成员职务

  河南省高院网站5月20日发布消息,5月17日,中央电视台报道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晔拖欠贷款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局、漯河市纪委、漯河中院纪检组对此事进行了认真调查。

  经查,央视曝光王晔拖欠贷款属实,王晔已于5月17日下午归还全部贷款和利息。省高院认为,王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借取农信社贷款后不仅拒不偿还,还发表失信言论,严重违反基本道德准则和法官职业操守,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河南省高院决定给予王晔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建议漯河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漯河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免去王晔漯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职务。漯河市委、市纪委支持河南省高院对王晔的处理决定和建议。

  5月22日,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博@清风中原权威发布消息,5月20日,漯河市委、市纪委分别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按法定程序提请免去其副院长职务。

  回顾:信用社追款,王晔称“你起诉也赢不了

  5月17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漯河市中院副院长王晔拖欠临颍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本金65万元10年不还,当信用社提出要用法律手段追讨欠款时,王晔竟称“你起诉也赢不了”。

  据报道,在2002年到2003年间,王晔以购买货物名义,先后3次从临颍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65万元,约定在2004年还清本金和利息。而十年过去了,他不仅利息一分没还,65万元的本金也一分没还。

  从2004年开始,王晔就以事情多为由拒绝与信用社工作人员见面。

  昨天,省高院副院长谢德安通报了该起案件,漯河中院院长黎卫国代表漯河中院党组就王晔违纪案件做了检查。

  张立勇:法官要有“司法良知

  昨天,会议邀请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法院廉政监督员。

  会上,张立勇怒斥个别法官贪赃枉法行为,并说“法官要有司法良知”。

  张立勇还透露,全省法院要开展为期3个月的作风纪律大检查,重点进行司法巡查和暗访督查。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编辑:卢迪 联系记者